据最高检官网2022年1月26日最新消息,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、副总经理张海潮涉嫌受贿罪、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,由金华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2021年5月24日,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、副总经理张海潮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。(突发!中石化原副总经理张海潮被查!)
2021年11月30日,经查,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、副总经理张海潮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、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,国资委党委决定给予张海潮开除党籍处分,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。浙江省金华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随案移送。(突发!中石化原党组成员、副总经理张海潮被开除党籍!)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海潮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金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:2006年至2018年上半年,被告人张海潮利用担任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,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、副总经理等职务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;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,张海潮利用其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;依法应当以受贿罪、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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